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XXXXX梧新能源有限公司公告:经本公司股东会决定,本 公司认缴注册资本从1000万元减至100万元,请债权人自接到 本公司书面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,未接到通知书的自本公告 之日起四十五日内,有权要求本公司清偿或者提供相应的XXX,逾期不提出的视其为没有提出要求。 XXXXXXXXXXX察学院,学生证编号:2110111,声明作废。 于 安 遗 失 蚌 埠 学 院 毕 业 证 书, 证 书 编 号:1130 5120 1805 0000 90,学士学位证书,证书编号:10090,声明 作废。